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豫科〔2019〕32号)要求,现将在豫企业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以及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含已备案省新型研发机构)在豫实施技术转移转化的“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项目受理情况予以公示(清单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7月13日至7月19日。
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向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和机关纪委提供书面材料,提出异议的材料应有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 0371-65990399
监督电话: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0371-86561631
2021年7月12日